男子买到过期肉丸索赔千元 律师解读 超市应依法赔偿!近日,广州消费者孙先生在广州永旺超市(广州塔广场店)购买了3包鸡胸肉丸,食用后发现已过期。他向超市提出退还货款并赔偿1000元。目前超市方同意了赔偿金额,但双方在赔偿方式及细节上仍未能达成一致。

4月19日下午,孙先生在广州塔广场店的永旺超市购买了3包优形低脂鸡胸肉丸藤椒味60g,价格合计9.9元,并在超市食用区进食。他在查看食品营养标签时,发现这些鸡胸肉丸已经过期9天。孙先生立即吐出未咽下的食物,并带着拆封过的食物和购物小票找到店员沟通,要求超市赔偿购买鸡胸肉丸的9.9元并按法律规定支付1000元的赔偿。店员表示需要与上司沟通后再回复。

孙先生随后致电12315投诉,并在12345小程序上反映诉求。4月20日,超市工作人员致电孙先生,提出愿意支付500元的赔偿金,但孙先生坚持要求法律规定的1000元赔偿金额,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孙先生称店员表示可等待12315工作人员介入处理。21日下午,孙先生又在永旺小程序上向客服反映诉求,得到的回应是“具体处理结果以门店回复为准”。

4月22日上午,羊城晚报致电永旺超市(广州塔广场店),工作人员表示已经在沟通处理中,并记录下记者电话,称会有公关人员回电。截至发稿,记者未收到回电。当天下午,孙先生告知最新进展,称超市已经同意退还货款及赔偿1000元,但要求先行退货并用现金支付。孙先生担忧退货后会失去索赔证据,希望店方线上支付赔偿金以留痕,双方仍未达成一致。孙先生正在考虑通过法律诉讼途径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