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方正县委原书记郑伟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郑伟的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调查发现,郑伟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大量礼金和消费券,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违规装修租赁楼堂馆所,并进行公款吃喝。此外,他在组织观念上淡薄,个人决定重大问题,不按规定报告个人去向,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他还借用了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大额钱款,使用公款核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干预工程项目承发包。生活方面,他追求低级趣味,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医疗设备采购、资金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郑伟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鉴于其在党的十九大和党的二十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郑伟开除党籍处分;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中国共产党哈尔滨市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