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先生和白先生应聘浦发银行咸阳分行销售代表岗位,招聘要求为大专学历。两人通过了三轮面试,每次面试官都确认了他们的学历,并且他们按要求提交了15份资料。4月7日,他们还进行了497元的体检,并办理了工资卡。
然而,苦等17天后,银行却以学历不符合要求为由拒绝了他们的入职申请。如果学历真的不符合要求,为何不在初筛时就淘汰?面试、体检、办卡都完成了才说不符,这让求职者付出的时间、金钱以及错失的其他机会无人承担。
从法律角度来看,银行发出面试通知并指引求职者进行体检和办卡,这些行为让求职者产生了合理信赖,并付出了实际成本。根据民法典第500条,用人单位在招聘中违背诚信原则,造成对方损失,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招聘不是儿戏,企业有权筛选人才,但也有义务尊重求职者。17天的沉默,最终换来一句不符,寒的是人心,损害的是企业的信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