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在“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栏公示了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9.13”轨道交通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案的行政处罚结果。

2025年9月13日23时25分许,绍兴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返场维修的空载列车,在檀渎站开往豆姜站下行区间与4名保洁人员发生碰撞,导致3人死亡、1人重伤。同年12月,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布了《绍兴“9·13”轨道交通2号线列车撞击事故调查报告》。调查认定,这是一起因涉事企业安全风险辨识管控不到位及从业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等导致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根据相关调查报告,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依据相关规定,处罚档次为二档,裁量幅度也为二档。考虑到该事故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符合从重处罚的规定,绍兴市应急管理局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壹佰壹拾伍万元整(¥1150000.00)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