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一名女子在深圳公交站台阻止一名男子抽烟,双方发生争执。女子用饮料将男子手中的烟浇灭,男子则捡起剩下的饮料泼在女子身上。随后,双方报警,女子对警方的执法提出了质疑。
该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次日,深圳市公安局表示正在对该事件进行核查。
深圳自2014年起实施《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并于2019年再次修订,将公交站台、地铁出入口及电子烟纳入禁烟范围,被称为中国内地最严“控烟令”。2025年,深圳还出台了全国首个《无烟场所建设规范》地方标准,因此深圳被誉为“内地最严控烟城市”。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深圳所有高铁、火车站等公共交通工具室外站台和等候区域均属禁烟区域。市民可通过“别抽啦”小程序进行“控烟随手拍”,随时投诉和举报。
今年1月,执法人员在深圳市宝安区碧头地铁站公交站台和光明区人民医院西院区公交站台开展控烟执法检查时,发现两名男子在公交站牌处吸烟。执法人员要求他们熄灭香烟,并告知公交站台属于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两名当事人认错后,保证以后不在禁烟场所吸烟。




